搜索

铁总出台合资铁路指导意见 鼓励民资投资铁路

中国广播网2015-09-07
  笔者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铁路分类投资建设,日前,铁路总公司出台《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对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促进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公司法》及铁路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协议,由各方出资人或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依法组建铁路建设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铁路建设项目法人,对铁路建设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资金筹集、建设管理、运输经营、还本付息、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关于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指出,项目公司可根据需要依法决策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既可委托铁路局或铁路专业管理机构代建,也可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建设。
  关于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的运输经营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项目公司依法决策运输管理方式,可委托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管理,以发挥铁路运输企业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运输效率;也可由项目公司自管自营,铁路总公司在列车运行图编制、运输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本文来自中国广播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来自作者投稿或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及配图如有侵权或对文章观点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处理。如转载本网站文章,务必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535-679276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新闻

查看更多